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債編總論二
Civil Code-general Provisions of Obligations (Ⅱ) 
開課學期
100-1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陳聰富 
課號
LAW2064 
課程識別碼
A01 2712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5,6(12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法2201 
備註
因與民法債總一係連貫之課程,故需修習相同之班次,不得變換班次。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2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民法債編總論(二)
本課程為民法基礎,十分重要。為符合社會實際生活,並配合同學將來實務工作需求,本課程以講授「侵權行為」為主,「不當得利」次之,「無因管理」則因時間有限,僅作簡要說明。
上課方式以老師講授為主,但鼓勵同學於上課時積極參與討論,以學習獨立思考方法與法律論辯能力,並避免盲從。







 

課程目標
協助同學瞭解民法「侵權行為」、「不當得利」與「無因管理」之條文規定與實務情形,作為進一步研究及將來從事實務工作之基礎。 
課程要求
選修同學應於課前預習指定教材及其他參考資料,尤其必須熟悉即將講授之實務案例基本事實。同學上課時應自備六法全書,由於上課時將大量援用法院裁判,故建議選購法律條文之後附有相關實務見解之版本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1王澤鑑:(1)債法原理(一):基本理論與債之發生;(2)債法原理(二):不當得利;(3)侵權行為法,第一冊:基本理論與一般侵權行為;(4)侵權行為法,第二冊:特殊侵權行為 1. 王澤鑑:(1)債法原理(一):基本理論與債之發生;(2)債法原理(二):不當得利;(3)侵權行為法,第一冊:基本理論與一般侵權行為;(4)侵權行為法,第二冊:特殊侵權行為
2. 林誠二:民法債編總論,上、下冊
3. 邱聰智:新訂民法債編通則,上、下冊
4. 孫森焱:(新版)民法債編總論,上、下冊
5. 黃立:民法債編總論
6. 黃茂榮:債法總論,第一冊、第二冊
7. 陳聰富:因果關係與損害賠償
8. 劉春堂:判解民法債編通則
9. 詹森林: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第一冊至第四冊
10. 詹森林/林秀雄:民法學篇 I,月旦法學教室
11.陳聰富:侵權歸責原則與損害賠償
12.陳聰富:侵權違法性與損害賠償
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